关于启动2025-2026学年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合同工一级岗位职员聘任工作的通知
校区各单位:
根据学校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关于设立合同工一级岗的政策和《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关于认定合同工一级岗位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校区决定启动珠海校区2025-2026学年合同工一级岗位职员的相关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现聘用在校区合同工岗位上的人员(不含饮食服务中心及自筹经费聘任的合同工),2026年1月1日在岗。
二、基本条件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高等教育法规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公正廉洁,恪尽职守;为人正派,团结同志,实事求是,有大局观念;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或“合格”以上。
符合《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关于认定合同工一级岗位的实施办法》中的任职条件,资质条件涉及时间除有明确说明外均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校区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区合同工一级岗位职员评议与聘用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工作程序
(一)材料报送与单位初审
1.个人填写《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合同工一级岗申请表》(参见附件1),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提交党政办。
2.由所在单位进行民意调查(参见附件2和附件3)及综合评定(参见附件4),并将相关材料提交党政办。
以上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6年1月15日;
材料报送地址:行政办公楼233室;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505935
(二)校区复审与考核评定
1.校区人事部门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和整理、汇总。
2.提交校区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评议。
(三)岗位聘任
1.对通过校区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名单进行公示;
2.报校区党政联席会讨论,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予以聘任,并从次月起兑现工资福利等待遇。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安排,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1.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合同工一级岗申请表
2.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合同工工作表现调查表
3.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合同工工作表现调查汇总表
4.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申请一级岗合同制员工综合评定表
珠海校区管委会 珠海校区党委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