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珠海校区校友先进个人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9|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为充分激励校区各单位及个人积极投身校友联络与创新创业工作,助力校区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结合校区实际工作情况,现开展2025年度珠海校区校友先进个人评审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5年度推动校区校友工作发展,凝聚广大校友力量,服务母校、服务校友、服务社会的校区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1.秉持服务校友、助力发展的理念,积极参与校友工作的组织架构搭建、管理制度完善及品牌活动策划实施,为校区、学院校友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业绩突出,且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关于校友工作的各项部署,多措并举拓展校友服务渠道,精准对接校友需求,服务成效获得广泛认可。
3.积极参与校友联络走访、合作项目洽谈等事务,跟进捐赠项目的对接、执行与落地,有效助力校区、学院促成捐赠签约。
三、评选名额(共10名)
单位 | 名额 |
人文学院 | 1 |
翻译学院 | 1 |
国际商学院 | 1 |
包装工程学院 | 1 |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产业学院 | 1 |
国际能源学院/能源电力研究中心 | 1 |
机关及直属单位 | 4 |
四、评选办法
符合条件者按要求填写《2025年度暨南大学珠海校区校友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见附件一),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进行集体研究民主推荐,推荐结果应在本单位公示3天。
推荐材料请于2026年1月15日下班前报校区党政办(行政楼235室)。报送材料包括:2025年度暨南大学珠海校区校友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盖章签字版各一份。
校区党政联席会将对上报材料进行汇总评议,评选结果将公示3天。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锡赟,联系方式:0756-8505937
附件:
2025年度暨南大学珠海校区校友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doc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