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珠海校区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 项目2027年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珠海校区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3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实中央部门预算项目库的意见》(财预﹝2016﹞54号)文件精神,紧扣财政部零基预算管理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核心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校区2027年中央财政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申报,现启动相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从简,将勤俭办学贯穿项目申报、实施全过程。
2.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打破支出固化僵化的格局,聚焦单位主责优化项目设置,对交叉重复的同类支出事项进行合并;对任务目标已完成的项目、长期按基数安排且依据不足的项目,及时予以终止;对需要继续实施的延续性项目,实行滚动管理,结合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等情况完善以后年度支出计划。
3.确保项目科学可行。申报项目应契合学校战略发展规划和中期财政规划,聚焦教学、科研、师生生活保障等核心领域刚需;有明确的项目目标、详实的实施计划和准确的项目预算;有组织实施的条件,包括人员条件、技术基础及实施场地,并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
二、申报范围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经费的支持范围:
1.房屋修缮:为开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所需房屋建筑物的必要维修、加固和改造。
2.设备资料购置:购置教学、实验、学习实践、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含电子图书及数据库)等。
3.基础设施改造:师生正常学习、工作、生活、人身安全等所需的水电气暖、道路、网络、照明、节能、绿化、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4.建设项目配套工作:重大建设发展项目的装修、装饰、设施配套等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采取归口部门管理,按类别划分为五大类,具体归口及申报流程如下:
(一)项目归口分类
1.基础设施修缮项目类(后勤管理办公室)
2.实验室建设及设备类(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3.信息化建设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4.安防、消防、防雷设施建设类(安全保卫办公室)
5.图书文献建设类(图书馆)
(二)整体申报流程
珠海校区各单位根据本部门核心刚需,按类向校区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报;归口管理部门进行项目初审,剔除非刚性、非必要、不成熟的项目并按轻重缓急排序后,提交至校区重大投资项目审核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会议审议批准的项目由校区归口管理部门报送至校本部对应管理部门并报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申报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 实施单位 | 工作任务 |
2026年4月12日前 | 珠海校区各归口管理部门 | 珠海校区各归口管理部门做好归口管理项目前期论证评审工作,并对本部门所有项目进行排序(编报附件3-4),提交至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 |
2026年4月19日前 | 珠海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 珠海校区重大投资项目审核领导小组/ 珠海校区各归口管理部门 | 1、珠海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对申报项目进行格式性审核并备案 2、珠海校区重大投资项目审核领导小组会议对校区各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的项目进行审议 3、珠海校区各归口管理部门修改并完善申报材料后,报送至校本部对应归口管理部门 |
2026年4月20日—2026年5月22日 | 校本部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 做好立项论证评审工作,包括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固定资产报废条件论证、货物购置方案论证等工作,并对项目进行排序(编报附件3-4),提交至财务与国有资管理处 |
2026年5月23日—2026年6月8日 |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 对申报材料进行格式性审核 |
2026年6月9日—2026年6月21日 | 第三方评审机构 | 对2027年全部申报项目进行书面评审 |
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30日 | 第三方评审机构、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评审专家等 | 对2027年全部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评审和会签工作,并与各项目申报单位进行沟通反馈,修改和完善项目申报 |
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10日 | 学校重大投资项目审核领导小组 | 进行全校性项目排序,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通过后上报财政部中央预算一体化系统申报“一上”预算 |
五、申报注意事项
1.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建设内容,杜绝形象工程与搭车采购,规范项目建设。修缮项目必须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和装修,严禁超标准、超规模装修;信息化项目须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合理控制信息化建设内容,不得建设演示大屏等展示性项目;不得借项目建设搭车购买与信息化项目无关的电子信息设备。
2.规范政府采购预算与执行。凡涉及政府采购的均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依法依规执行采购程序、选用采购方式,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
3.强化项目申报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应全面梳理归口范围内项目,避免涉及师生教学、安全及影响学校发展的重大重点项目遗漏。所有申报项目须确保内容完整、无缺项漏项,项目一经提交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不得随意调整变更。项目名称统一采用“校区+项目”格式进行填报。
4.严抓项目方案论证。工程类项目须对初步设计方案严格把关,确保方案经济可行,杜绝投资浪费;设备资料购置及配套类项目应开展采购方案论证,进口设备、单台价值10万元及以上设备须单独提交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
5.从严管控新增资产配置与资产处置。严控新增资产配置,优先通过资产调剂、共享共用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最大限度节约购置资金。新增资产配置须按照《暨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2025 修订)》(暨财〔2025〕45 号)要求,申报预算前制定配置计划,经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论证,并提交论证报告。新增资产购置应及时验收确权并纳入国有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如涉及资产处置,须填报附件2中的“涉及资产处置表”,并提前开展资产处置论证,履行审批程序,严禁待项目建成、新资产购置到位后,以更新替代为由申请原有资产处置。
六、申报材料报送方式及内容
1.各项目申报单位应基于学校发展规划并结合本单位事业发展需要,根据评审指导手册(附件1),填报2027年项目申报表(附件2),最终形成2027年三级项目库。项目申报表内容包括:立项依据与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及可行性、预算明细及测算依据、支出经济分类、政府采购计划、新增资产、涉及资产处置清单、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
2.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按照本部门的工作规划和评审指导手册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开展专项论证评审工作,按“先论证评审,后入库”的原则,论证评审2027年项目,并完成填报二级项目评审报告(附件3),并根据轻重缓急填报2027年项目排序表(附件4)。
3.请校区各归口管理部门于2026年4月12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申报材料(附件2—4)及其他论证或证明材料报送至财务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8505105。
附件2:2027年项目申报表及填报说明(0330).xlsx
附件3: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经费二级项目评审报告.doc
财务管理办公室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