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珠海校区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3|发布单位:
珠海校区各单位:
为深入落实上级有关整治工作要求,规范学校教育收费管理,根据学校财务处相关工作安排,珠海校区决定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及重点内容
自查范围为2025年以来收取的培训费、考试费、场地场馆使用费以及其他各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重点排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否存在未经学校批准擅自进行收费、提高或更改收费标准;
(二)是否存在收费后不及时报收并上缴学校,故意隐瞒、截留、挪用各项收费收入;
(三)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私设账户、公款私存的情况。
二、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全面开展本单位收费业务自查自纠,并如实填写《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1)、《教育收费项目统计表》(附件2),于6月10日前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及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校区财务办,校区汇总后将统一报送校本部。
本单位无收费项目或自查未发现问题的,均须按要求进行零报告。
联系人:宗老师8505105
附件: 1.
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xls
3.
暨南大学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暨财〔2025〕11号).PDF
财务管理办公室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