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生宿舍整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5|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学院:
经过校区老师例行走访宿舍和本部学生处领导对校区学生宿舍的抽查,发现珠海校区学生宿舍需要对以下两个问题进行重点整改。
1、宿舍使用煮食电器问题。
根据《暨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三条第4点规定:“请勿在寝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品和有毒物品,活在宿舍使用煤气罐,严禁在学生宿舍区内炒菜、煲汤、煮食。违者将收缴其器具直至毕业离校时归还本人,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如因上述违规行为导致的消防安全事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同学在2017年5月2日前将煮食电器和工具清离宿舍;2017年5月3日至5月11日由学院组织自查,社区中心为各学院提供保管违禁物品的场所;2017年5月15日至5月19日,校区安保办、学工办、丹田物业抽查,对违反规定同学和学院给予校区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违规同学本学年评优评奖资格。
2、宿舍内部卫生问题。
走访发现部分宿舍把垃圾堆放在门口,影响公共卫生;有的宿舍内部物品乱放,清扫困难。春季是病菌容易滋生的季节,请所有同学定期清洁整理宿舍,搞好宿舍卫生,及时将垃圾扔到各栋宿舍一楼垃圾存放处,共同营造健康的环境。
珠海校区学生工作办工室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