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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校区薪酬模板及计税规则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0|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学院各部门

为响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实施及提高报账效率,20191月开始校区薪酬发放系统在薪酬模板及计税规则等方面进行了调整请相关师生仔细了解并正确使用具体调整内容及注意事项如下

校外人员劳务费模板

珠海校区校外人员劳务费仍沿用原模板“(珠海校外劳务费应发-网报)”、“(珠海校外劳务费实发-网报)”。制单形式使用权限发放形式不变报账所需资料仍为网上报销确认单暨南大学劳务及酬金发放申请表》。报账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离退休人员酬金模板

2019110日起离退休人员酬金导盘将针对不同类型人员分设两个模板其中与学校或校内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用工合同的离退休人员属于退休返聘制单时可使用珠海校区的校内教职工酬金模板制单按照工资薪金计税方式计税返聘不足一年的离退休人员则使用校外人员劳务费模板制单按照劳务所得计税方式计税

根据税法规定校内各用人单位返聘离退休人员一年及以上的应签订用工协议并自行留底备查同时填写离退休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于当月23-26号交至财务办薪酬管理岗备案备案内容次月生效)。

计税规则

201911日起施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其劳务报酬稿酬按月预扣预缴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全年汇算清缴

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详细计税规则详见附件3”。

  

  附件1 校外人员劳务费报账操作指南.doc

附件2 离退休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xlsx

附件3 薪酬个税管理系统个人所得税计税规则.docx

  

  

  财务管理办公室

     201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