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十佳学生”“十佳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校园记者”“优秀学生会、优秀学生社团”的通知
校区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广东省高校和暨南大学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促进良好校风、班风、学风建设,激励更多珠海暨南学子努力拼搏。校区拟开展2018-2019学年“十佳学生”“十佳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校园记者”“优秀学生会、优秀学生社团”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1.优秀学生会(2个)、优秀学生社团(2个)
2.优秀学生(按各院总学生总数分配)
3.优秀学生干部(按各院学生总数分配)
4.优秀校园记者
5.十佳学生(10个)、十佳班集体(10个),各院推荐,不分配名额。
| | 十佳学生 | 十佳班集体 | 优秀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优秀校园记者 | 优秀学生会 | 优秀学生社团 |
人文学院 | 校区共10个名额 | 校区共10个名额 | 18 | 10 | 2 | 校区共2个名额 | 校区共2个名额 |
翻译学院 | 7 | 5 | 2 | ||||
国际商学院 | 28 | 17 | 2 | ||||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 16 | 10 | 1 | ||||
电气工程学院 | 9 | 6 | 1 | ||||
包装工程学院 | 2 | 2 | 1 | ||||
合计 | 10 | 10 | 81 | 51 | 9 (不含其他单位推荐) | 2 (校区学生会不参与评选) | 2 |
二、评选条件
附件一:“十佳学生”评选条件及申请材料要求
1.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三)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
(四)成绩和在校表现要求:申请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成绩优异标准:成绩和综合测评均需在本专业排名前10%,理、工、生、医、药类学生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5以上,文、新、外、经、法、管类学生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8以上,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0分以上,无任何不及格科目。
对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需要提交证明材料):
(1)本学年度荣获省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具有重大影响的荣誉称号;
(2)必修课各科首次考试成绩90分及以上;
(3)获得国际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含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前三名(或三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须为集体主力队员前三名(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
(4)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前两名(或前二等奖及以上)的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前两名(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
(5)获得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第一名(或一等奖)的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负责人;
(6)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SCI收录论文、EI光盘版收录期刊论文、暨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A类期刊论文(暨科〔2018〕30号);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及以上EI光盘版收录的其它论文、ISSHP收录的论文、中文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论文(CSSCI(2017-2018)收录来源期刊目录);以第一作者发表3篇及以上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ISTP收录的论文;
(7)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
2.个人所需申请材料(参考申请模板)
(一)个人申请事迹主标题,体现个人主要成绩和成长特色;
(二)个人大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生活照一张(像素至少800万,拒绝自拍照),照片电子版插入申请材料文档;
(三)参选宣言:70字以内;
(四)主要奖项:注明获奖时间、荣誉称号、授予单位等,如:2018年10月获得由暨南大学授予的“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五)主要事迹:详细介绍本人的先进事迹(长短不限,建议1500-2000字),要有若干的小标题,有一定层次区分。主要集中在思想情况、专业学习、科研创新、社会实践、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等方面;
(六)一位老师寄语(100字左右),由负责辅导员、班主任或学院领导、教授等给予评价,注明评价人的姓名、职称、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
附件二:“十佳班集体”评选条件
(一)全班同学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具有民族自尊心与自豪感,遵纪守法。学年内,全班同学思想品德考核成绩合格;具有良好的班风。
(二)全班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自觉遵守课堂和考试纪律,无考试作弊现象,全班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三)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宿舍”活动,没有不合格的宿舍;全班同学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四)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政治立场坚定,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附件三:“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考核为优,理、工、生、医、药类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2以上,文、新、外、经、法、管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0分以上。
(二)学年内所修所有课程成绩需及格以上,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无任何学风不良及校园不文明行为,未受过学校各级部门批评(含院、系级)及纪律处分。
(三)各方面表现优秀,在班集体和学院内能发挥表率作用。
附件四:“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一)校院两级注册的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主要干部或主要负责人,且在2017-2018学年度任职一年。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道德素质高,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工作;工作积极认真,责任心强,成绩优秀;具有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能以身作则,表率作用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学习认真,成绩良好,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学年绩点理工类达2.8以上,文科类达3.0以上。未受过学校、校区、院系的任何处分,无学风不良现象,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四)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以服务校区、学院、班级同学为己任,认真负责,切实发挥学生干部表率作用。认真完成学校(含校区)、学院部署的各项工作,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报批及时。
(五)在学生组织或学生社团中发挥骨干作用,所在学生组织或社团精神风貌好、活动影响广、工作成绩突出。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竭诚服务学生社团成员,起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六)学年内全部所修课程无不及格,未受过学校各级部门批评(含院、系级)以上纪律处分,无不良学风行为。
附件五:“优秀校园记者”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政策,热爱新闻工作,恪守新闻职业道德。遵循学校宣传思想的指导方针,积极配合校区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二)积极对外宣传校区各项工作中涌现出的新人新事新风尚,报道主题积极向上,反映和谐幸福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能独立承担各类新闻图片的拍摄与制作任务,并积极配合文字记者,保质保量地完成各类新闻的采写、编辑任务;
(四)积极参与学校、校区组织的大型活动的摄影工作,能拍摄出高质量的新闻组图,并在校内外媒体发表或被采用;
(五)由候选人根据评选条件自主申请,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①作品目录及优秀作品,②相关指导老师的推荐信,③如果有获奖证书,提交复印件。
附件六:“优秀学生会”评选条件
(一)组织机构健全;服从上级党委的领导和学生会组织的指导;倡导和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建设、学术科技竞赛等活动,形成了有特色的校园工作品牌。
(二)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广东省高校和暨南大学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开展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公民道德教育,围绕校区和学院的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具有专业、年级特色的专业学习活动,激发学生的专业兴趣,提高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
(三)了解学生思想动态,主动及时向学院和校区有关部门以及校区学生会汇报学生的思想动态和突发事件情况,协助学院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自觉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思想稳定。
(四)学生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明确自身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建立健全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宣传栏、刊物、网络等宣传阵地建设及维权平台,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有完善的学生干部选拔、培训、考核机制;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学生组织。
(五)学生会干部能在思想、学习、生活中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工作积极,服务意识和责任感强,工作富有成效。
附件七:“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条件
(一)参评社团积极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学校和校区规章制度,在建设校园文化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参评社团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高。社团规章制度健全,机构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有固定的指导教师,定期进行培训与社团建设。
(三)参评社团需要有影响力、有特色的学生社团品牌活动。社团活动内容健康向上,以服务校区同学、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和谐校园为目标;在学生群体中影响范围广、影响力强、评价度高;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参评的社团主动服从社联和校区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相关老师的指导,参选社团的工作日志、会议记录表、活动材料等应齐全。
说明:
1.所有荣誉奖项均需申请人自主填写申请表(见附件);
2.具体评选工作由各学院及校区其他自荐单位组织开展,请各学院、单位推荐人选;
3.所有申报表、汇总表纸质版请双面打印;
4.本次评选结果公示后按照相关文件予以综测加分,其中个人奖项给予荣誉证书和奖励,集体奖项给予荣誉证书和以集体活动形式报销方式奖励;
5.所有纸质版材料(申请表、汇总表)请于2019年6月3日前交至行政楼114室,联系电话0756-8505806。电子版材料于2019年5月2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压缩打包后发至414156539@qq.com邮箱。
珠海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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