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9年度学校工会和评选校区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5|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工会小组:
接学校工会通知,并结合校区实际,决定在校区范围开展推荐学校“先进工会组织”、“先进工会工作者”、“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工作,并评选表彰一批校区“先进工会组织”、“先进工会工作者”、“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进学校工会先进按照学校《关于推荐评选2019年度学校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见附件)要求执行,评选校区工会先进参照学校工会条件,结合校区实际评比。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名额分配
(一)“先进工会组织”视情况酌情申报。
(二)“先进工会工作者”各工会小组(各学院、机关、直属)推荐1名。
(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各工会小组(各学院、机关、直属)推荐1名。
二、申报推荐工作要求
(一)以工会小组为单位进行申报推荐。各工会小组要重视本次评选工作,让申报推荐工作成为全面总结一年来的工会小组工作、加强工会小组自身建设的过程,通过评选推荐抓组建、增活力、促规范。
(二)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规定名额,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和职工群众的意见。申报推荐表格应有工会小组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印章。
(三)相关申报推荐表格(见附件)2019年12月9日上午下班前报校区工会办公室(行政楼23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067334452@qq.com。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505935。
三、评选办法
校区工会于近期召开校区工会委员会会议,现场听取各工会小组负责人对所申报(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工作表现情况介绍,并在会上进行评选校区工会先进和推荐学校工会先进。
特此通知。
附件1:学校关于推荐评选2019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docx
珠海校区工会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