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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7|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按照《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暨人〔2020〕110号)和《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党政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暨党发〔2020〕22号)通知精神,现将校区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校区全体在职教职工,均需按所聘岗位进行考核。

合同制职工待学校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启动学校合同工考核工作后再考核。

由学校聘用在两类岗位上的教职工(双肩挑),其党政管理岗考核参加设岗所在单位的党政管理干部考核,其专业技术岗考核参加设岗所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考核,两个岗位均纳入所在业务单位的考核基数和优秀等级指标。

二、考核系列

(一)校区、学院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考核系列

1.考核人员:校区管委会执行主任、党工委常务副书记;学院院长、书记(副书记)

2.考核时间:本次考核的基本时间范围为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校外调入或新聘任党政管理干部,工作不满三个月的,不参与本次考核;校内调动和新任党政管理干部,任现职已满三个月的,由现单位按现岗位实施考核,并参考原岗位工作情况;任当前职务不满三个月的,按原岗位实施考核;考核期内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不强制要求参加考核。)

3.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干部任职以来的德、能、勤、绩、廉、作风和履行党建、意识形态、保密工作责任制等情况。

4.评议构成:由本单位群众评议、工作相关评议、校领导评议三部分构成。

(1)校区党政正职领导的群众评议构成:校区全体正式教职员工;

(2)学院党政正职领导的群众评议构成:学院全体正式教职员工;

参加评议的群众须达到规定应参加人员的80%以上,测评结果方为有效。

5.考核结果评定:所在单位群众评分占35%,工作相关评分占35%,学校领导评分占30%。

6.考核等级评定:综合定量成绩经学校党委组织部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结合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按不超过50%的优秀率票决获优秀等级名单。

(二)校区、学院领导班子副职领导干部考核系列

1.考核人员:校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学院副院长

2.考核时间:本次考核的基本时间范围为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校外调入或新聘任党政管理干部,工作不满三个月的,不参与本次考核;校内调动和新任党政管理干部,任现职已满三个月的,由现单位按现岗位实施考核,并参考原岗位工作情况;任当前职务不满三个月的,按原岗位实施考核;考核期内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不强制要求参加考核。)

3.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干部任职以来的德、能、勤、绩、廉、作风和履行党建、意识形态、保密工作责任制等情况。

4.评议构成:由本单位群众评议、本单位正职领导评议两部分构成。

(1)校区领导班子副职领导的群众评议构成:校区全体正式教职员工;

(2)学院领导班子副职领导的群众评议构成:学院全体正式教职员工;

参加评议的群众须达到规定应参加人员的80%以上,测评结果方为有效。

5.考核结果评定:所在单位群众评分占50%,本单位正职领导评分占50%。

6.考核等级评定:综合定量成绩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按不超过13%的优秀率综合评定优秀等级名单。

(三)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系列

1.考核人员:机关及直属单位副处级领导

2.考核时间:本次考核的基本时间范围为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校外调入或新聘任党政管理干部,工作不满三个月的,不参与本次考核;校内调动和新任党政管理干部,任现职已满三个月的,由现单位按现岗位实施考核,并参考原岗位工作情况;任当前职务不满三个月的,按原岗位实施考核;考核期内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不强制要求参加考核。)

3.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

4.评议构成:单位群众及相关评议、分管校区领导评议两部分构成。

群众及相关评议构成:珠海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正式教职工及各学院领导、办公室主任。

参加评议的群众须达到规定应参加人员的80%以上,测评结果方为有效。

5.考核结果评定:单位群众评分占50%,分管校区领导评分占50%。

6.考核等级评定:由校区领导组成的考核小组召开考核工作会议,根据单位群众及相关评议情况,以及干部工作表现,经集体讨论,按不超过13%的优秀率投票评定优秀等级名单。

(四)学院教职工考核系列

1.考核人员:学院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其他人员、工勤岗位人员。

2.考核时间:本次年度考核考察时间范围为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校外调入或校内调动人员在新单位未满3个月的,由原单位进行考核;超过3个月的,由原单位提供前段情况,现单位进行综合考评。)

3.考核内容: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表现,个人年度总结等。

4.考核结果分为四档,分别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年度考核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人数,应掌握在本单位总岗位数的10%以内,但要兼顾学科、人员和各系列的分布。优秀率超过比例的单位,学校一律不接受其考核材料。考核人数不足5人的单位,隔年给予1个考核优秀指标。

5.师德考核:参照《暨南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师德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不得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按《暨南大学师德“一票否决”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6.考核等级评定:召开学院考核小组工作会议,经集体讨论,按不超过10%的优秀率投票评定优秀等级名单。

(五)科级领导干部考核系列

1.考核人员:学院办公室主任、机关及直属单位科级领导干部

2.考核时间:本次考核的基本时间范围为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

3.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

4.评议构成:

(1)各学院办公室主任的群众评议对象由各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及珠海校区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组成;

(2)珠海校区各职能部门科级领导干部的群众评议对象由珠海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教职工及各学院科级领导干部组成。

参加评议的群众须达到规定应参加人员的80%以上,测评结果方为有效,应参加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

5.考核结果评定:单位群众评分占50%,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评分占50%。

6.考核等级评定:召开校区考核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根据群众评议情况及干部工作表现,校区考核领导小组经集体讨论,按不超过13%的优秀率投票评定优秀等级名单。

(六)机关及直属单位教职工考核系列

1.考核人员:机关及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其他人员、工勤岗位人员。

2.考核时间:本次年度考核考察时间范围为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校外调入或校内调动人员在新单位未满3个月的,由原单位进行考核;超过3个月的,由原单位提供前段情况,现单位进行综合考评。)

3.考核内容: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表现,个人年度总结等。

4.考核结果分为四档,分别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年度考核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人数,应掌握在本单位总岗位数的10%以内,但要兼顾学科、人员和各系列的分布。优秀率超过比例的单位,学校一律不接受其考核材料。考核人数不足5人的单位,隔年给予1个考核优秀指标。

5.师德考核:参照《暨南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师德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不得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按《暨南大学师德“一票否决”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6.考核等级评定:

(1)由机关及直属单位各部门班子经集体讨论后,推荐本部门年度考核优秀候选人,按不超过10%的优秀率推荐。本部门该考核系列总岗位数不足10人的,可推荐1名优秀候选人(或不推荐);超过10人以上的,可推荐2名或以上优秀候选人(须排序),报机关及直属单位考核小组评定。

(2)召开机关及直属单位考核小组工作会议,经集体讨论,按不超过10%的优秀率投票评定优秀等级名单。

三、考核方法与组织

1.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校区组织实施、分级分口管理的原则组织年度考核工作。

2.各学院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学院教职工考核系列(含专业技术岗人员、非领导职务管理岗人员、工勤岗位人员)进行等级评定,报校区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各考核小组指定专人兼任考核工作管理员,协助考核工作实施。

3.机关及直属单位成立由各部门负责人或党支部书记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机关及直属单位教职工考核系列(含专业技术岗人员、非领导职务管理岗人员、工勤岗位人员)进行等级评定,报校区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考核小组指定专人兼任考核工作管理员,协助考核工作实施。

4.由校区领导组成的考核小组对机关及直属单位副处级领导考核系列进行等级评定,报校区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5.校区考核领导小组对科级领导干部考核系列进行等级评定。

6.校区汇总统一报学校,管理岗位担任领导职务人员报学校组织部审定,其他人员报学校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审定。

特此通知

 

附件1:暨南大学珠海校区2019-2020学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及工作组成员名单.doc

附件2:2019-2020学年度暨南大学珠海校区考核工作时间安排表.doc

附件3: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考核等级汇总登记表.xls

附件4:管理岗担任领导职务人员考核情况报告单及成绩登记表.doc

附件5:各系列年度考核表.rar

    

(备注:请自行下载填写并双面打印年度考核表,需手写签名。副科级以上党政管理干部除填写考核表之外,还需登录OA系统进行述职报告的上传,以便进行群众评分。)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党工委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管委会    

20209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