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5 发布单位:安全保卫办公室
校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区安全稳定,根据珠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消防安全月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校区工作部署,请各单位深入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力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校区将于11月22日(星期五)下午,对校内各单位进行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校区各单位):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用气、每日防火巡查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针对容易发生火情的重点部位,是否做到安全工作责任到人、职责明确;是否制定安全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2.交通安全(安保办):着重检查校内违规使用电单车、车辆不按车位停放和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
3.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后勤办):以学生食堂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校区疫情防控、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4.自然灾害防范(后勤办):以校舍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防范洪灾、泥石流、雷电、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范灾害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5.危险化学品安全(学科办):以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危化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6.校园治安(安保办):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检查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来访预约制度落实情况。
7.集体活动安全(校区各单位):以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检查会议、培训、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8.预防学生溺水(安保办):检查防溺水宣传教育开展情况,溺水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9.心理安全(各学院,学工办):检查关于谈心谈话、重点关注学生跟进、心理健康普教等工作开展情况。
10.学生宿舍安全(各学院,学工办):重点检查电炉、电饭煲、电炒锅、微波炉、电磁炉、电热棒、电冰箱等大功率电器情况;乱拉电线、乱拉插线板、乱拉网线情况;学生宿舍外乱摆放和堆放易燃杂物、堵塞逃生通道等情况。
二、组织形式
1.单位自查
要求对本单位的管理体制、安全教育、危险源管理、设施环境、应急能力等五大方面组织开展自查。请将自查情况于11月19日上午11:00前报校区安保办,联系人:周阶祥,联系电话:8505897。安全隐患自查统计表详见附件1,安全隐患排查项目参考附件2。
2.校区检查(11月22日)
校区领导带队对校区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行政楼、宿舍、教学楼、食堂、实验楼、图书馆、招待所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防控工作是否到位。请校区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于11月22日(星期五)下午2:40在行政楼门前集合。
3.落实整改
各单位针对安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落实整改。
三、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目标清晰,责任明确,落细落实各项举措。
2.压实责任,强化执行落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检查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附件1: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docx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