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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教育收费立项申请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9|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

2025年学校教育收费管理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将于本学期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印发了《暨南大学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暨财[2025]11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后续财务处将组织制度宣讲及培训。

二、请各单位按照上述办法规定的范围和程序,报送2025年教育收费管理领导小组会议议题。

(一)议题范围

学校教育收费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如学生学费、住宿费、进修班收费、实验室开放收费、场地场馆开放收费等等。

教育收费项目的新增和标准调整以及收费项目涉及的收入分配事项,需经相应程序,报学校教育收费领导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二)报送程序

1. 对符合上述报送范围的收费事项,请各申请单位填写《暨南大学教育收费项目申请审批表》(附件2),按收费类别分别向相应的本部归口管理部门申报(详见办法第七条),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论证报告、成本测算表、市场调研情况等。

各单位填写的《暨南大学教育收费项目申请审批表》(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佐证材料一并提交本部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需于2025年4月3日(周四)下班前汇总报送至本部财务处,然后报学校教育收费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审议。请校区各单位注意时限,尽早向本部归口管理部门申报相关项目。

2. 属于珠海校区管委会管理职责的相关事项,请填写《珠海校区教育收费立项申请审批表》(附件3)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于3月25日前提交珠海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22室)。校区教育收费管理领导小组将于近日召开会议,对收到的事项进行讨论,通过后上报学校教育收费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审批。

三、特别提醒

本次学校教育收费管理领导小组会议集中审议本年度及下一年度收费事项,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申报相关项目。

联系人: 宗彦君  8505105

特此通知


附件1、暨财【2025】11号 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 暨南大学教育收费项目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3. 珠海校区教育收费立项申请审请表.xls



财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