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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放2025年全年一次性绩效模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7|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珠海校区各单位:

我校全年一次性绩效模板将于2025年10月20日起开放使用,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年一次性绩效发放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绩效。上述全年一次性绩效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我校全年一次性绩效模板的适用人员编制包括教职工、合同工、博士后以及退休返聘教职工。

二、全年一次性绩效计税规定

依据2023年8月18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该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具体税率详见“附件1”。

三、全年一次性绩效报账时间及地点

(一)报账时间

全年一次性绩效采用无纸化报销模式,模板开放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00:00至2025年11月21日12:00,过后不再开放。

为确保全校全年一次性绩效按时发放,对报账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并完成网签审批流程(系统显示清单状态为“待发”)的无纸化全年一次性绩效清单,系统将自动作废。

(二)报账要求

1.无纸化全年一次性绩效清单采用财务预审制。在财务薪酬个税管理系统使用无纸化全年一次性绩效模板制单时,需经财务审核人员网上预审批后方可提交清单进入网签审批流程,请各单位务必留意清单预审批情况。

2.由于全年一次性绩效纳税申报存在时限要求,为避免错过发放,请各单位合理规划发放时间,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制单报账,尽早提交无纸化年终奖清单并完成网签审批流程(系统显示清单状态为“待发”)。

特此通知


附件1:全年一次性绩效税率对照表.jpg 

附件2:全年一次性绩效模板说明.docx

附件3:全年一次性绩效制单操作说明.doc


 珠海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