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资产处置申请的通知
各资产使用单位:
为规范校区资产管理,强化资产全生命周期管控,保障资产处置依法合规、高效推进,根据学校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现就本期拟报废资产处置申请提交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时限
各使用单位须于2026年5月20日17:00前,完成本期资产处置申请及佐证材料(如大型仪器设备报废申请报告等)提交,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行政楼164室。
逾期未提交的,不纳入本期处置流程。
二、申请编制及提交要求
(一)规范编制《资产处置申请表》
1. 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登录资产管理系统填报并打印一式三份,经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
2. “资产报废原因”须详细、具体、真实,不得仅笼统填写“损坏”“无法使用”。应注明是否“超过最低使用年限”,写明具体损坏部位、损坏程度、无法继续使用的原因。示例如下:
计算机已使用十年,硬件老化、故障频发,无法正常使用;
办公椅支架开裂、承重结构变形,无法安全使用;
打印机内部组件老化,多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工作。
示例仅供参考,不得直接套用,应根据实际情况逐件填写报废原因。
(二)完成初步鉴定及信息更新
1.各使用单位须对拟报废资产逐一核实、确认状态,确保已无法继续使用、符合报废条件,处置理由真实充分。
2. 同步更新资产管理系统中的存放地点,确保与实际一致。
3. 严格履行内部审批,所有材料签字、盖章齐全。
(三)落实信息安全及佐证材料提交
各使用单位提交申请表时,须同步提交《报废资产信息安全承诺书》(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已对电子数据、实体文件合规清理、备份或销毁,确保无数据残留、无信息泄露风险。
三、工作要求
1. 各单位须高度重视,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完成核实、审批、材料准备等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杜绝漏报、错报、瞒报。
2. 资产管理员须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规范填报,重点审核报废原因详实性、存放地点准确性、信息安全承诺合规性,确保材料符合标准。
珠海校区后勤办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