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2021年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1|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校区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已开始,为做好2021年度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工作,确保校区教职工继续享受个税改革红利,根据珠海市税务局通知,校内教职工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对2021年个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进行确认。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确认--个人所得税APP.docx
附件二: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确认--自然人电子税务局.docx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