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党组织、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
根据《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珠海校区党委下属各基层党组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范围和方式
1.校区党委负责人文学院党总支、翻译学院党总支、国际商学院党总支、包装工程学院党支部、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国际能源学院党总支、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书记的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采用书面述职方式。
2.人文学院党总支、翻译学院党总支、国际商学院党总支、包装工程学院党支部、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国际能源学院党总支、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负责所属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的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采用书面述职方式。
二、述职报告重点内容
聚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推进教育系统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等方面,认真梳理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主要分为四部分。
(一)开篇语。简述一年来抓党建工作的政治站位和思路方法。
(二)主要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情况;二是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三是推动落实《暨南大学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情况,2022年发展党员计划完成情况,在高学历高职称及海归教师、青年教职工、博士研究生等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党员教育培训情况,严格规范党员党籍和组织关系管理,防止党员失联情况,科学规范设置党支部、按期换届、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情况,加强党建品牌建设和党建宣传等情况;四是基层党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人才队伍建设、教育改革发展等重大任务落实情况,尤其在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的做法成效;五是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强化党务干部配备、党建工作经费等党建工作保障情况,落实固定党员活动场所,加强党务信息公开、创新党建活动载体和平台等情况;六是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和民主生活会查摆的突出问题和督查、巡视反馈、专项巡查、校内巡察发现的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等整改情况。
(三)存在问题。要突出问题导向,对标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重点查找本单位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短板弱项。
(四)认识体会和下一步思路举措。重点谈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实践感悟,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1-2 个明年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集中推动解决。
三、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督查调研。述职评议前,要对履职尽责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紧扣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深入思考、亲自动手,总结工作成效、查摆突出问题、分析产生根源、提出解决措施,为述职做好准备。
(二)认真撰写述职报告。要严格围绕述职评议重点内容撰写述职报告,报告主要分为开篇语、主要工作、存在问题、认识体会和下一步思路举措四部分,总篇幅不超过3000 字,存在问题篇幅不少于 1000 字(述职报告模板见附件1)。
(三)认真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和基层党支部考核评价工作。
1.人文学院党总支、翻译学院党总支、国际商学院党总支、包装工程学院党支部、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国际能源学院党总支、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书记的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由校区党委负责。请上述单位于12月22日前将考核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到校区党委,校区党委汇编后,将组织校区党委委员、校区领导、各学院党组织负责人,以及每个单位3名教职工党员代表作为评议考核工作组,结合述职报告情况及其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考核,按“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其中评定为“好”的不超过50%。
2.各基层党支部、党小组的考核评价工作,由各学院党组织、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负责。基层党支部对照《暨南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附件2)中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自查,并形成书面自评报告报各学院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学院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成立考核评价工作组对党支部工作进行综合评分。党支部工作综合考评结果分为“优、良、一般、较差”4个等级,考评总分达到90分以上的,考评结果为“优”;75-89分的,结果为“良”;60-74分的,结果为“一般”;60分以下的,结果为“较差”。其中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考核对象总数的30%。对党支部工作的考核结果请填入《暨南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3)。
3.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的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由各学院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负责。可结合实际邀请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委员)、师生党员代表或者非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和系、所、中心负责人结合述职报告情况及其党支部工作考核评议结果进行评议考核,按“好、较好、一般、差”4 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其中评定为“好”的不超过50%。对党支部书记的述职评议考核结果请填入《珠海校区党委下属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结果》(附件4)。
(四)抓好结果运用和整改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写入述职党组织书记个人年度考核和干部届满考核评价意见。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述职评议考核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评为“优秀”。对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进行个别约谈。考核较差的基层党组织列入软弱涣散党组织加以限期整改,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
为加强学校教工党支部工作,发挥教工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作用,校区党委可按教工党支部总数20%的比例向学校党委推荐表彰对象。请各学院党组织、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结合本单位教职工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教工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总体情况并研究后,按本单位教职工党支部数量20%的比例向校区党委推荐表彰对象,不足1个名额的单位可推荐1名,条件不成熟的也可不推荐,原则上,去年已经推荐表彰的教工党支部书记今年不再推荐,推荐结果请填写在附件4中。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党组织书记、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书记于12月22日前将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电子版和签名盖章版报校区党委。
2.请各学院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对下属各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的述职评议和各基层党支部的考评工作做出合理安排,强化工作统筹,突出工作重点,于12月27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将党支部工作考核评议结果汇总表、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结果(附件3、附件4)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报送至校区党委。
特此通知
附件:
1.(模板)(XX单位)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docx
2.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暨南大学基层党支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中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
2022年12月16日
(联系人:朱俊英,夏少云,0756-8505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