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第五届教代会、第六届工代会代表及工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校区各工会小组: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的通知》(总工发〔2019〕6号)和《暨南大学工会委员会关于做好二级工会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暨工〔2023〕2号)文件精神,经珠海校区工会委员会研究,报校区党委委员会议决定,将在近期召开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六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简称“双代会”),会议主要内容为选举新一届校区工会委员会(委员9人)、主席(1人)、副主席(1人)。为保障此次会议顺利召开,现请校区各工会小组完成如下工作:
第一,请各工会小组按要求完成校区“双代会”代表的推选工作。
会员代表的组成应以一线教职工为主,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单位领导一般不得超过会员代表总数的20% 。女职工、青年职工、劳动模范 (先进工作者)等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序号 | 所在单位 | 正式教工人数 | 会员代表数 |
1 | 人文学院 | 60 | 10 |
2 | 翻译学院 | 28 | 5 |
3 | 国际商学院 | 51 | 9 |
4 | 包装工程学院 | 21 | 4 |
5 |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 59 | 10 |
6 | 国际能源学院 | 43 | 7 |
7 | 机关及直属单位 | 85 | 15 |
合 计 | 347 | 60 | |
第二,请各工会小组在珠海校区正式教工范围内,推荐10名校区工会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其中差额1人)。相关要求为:
1.珠海校区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热爱工会工作,受到教职工信赖;
2.珠海校区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中,专任教师、女教职工应占有适当比例。
完成上述工作后,请填写相关材料(见附件)加盖相应党组织公章,并请党政正职领导签字,于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前报校区工会室(行政楼233室)。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8505935
特此通知
附件:
1.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第五届教代会、第六届工代会代表推荐表.docx
2.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第六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表(第一轮).docx
珠海校区工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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