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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校区党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5|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官网

各学院党组织、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

根据《暨南大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暨南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规定,现就做好校区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通知如下。

一、述职范围和方式

珠海校区党委负责所辖人文学院党总支、翻译学院党总支、国际商学院党总支、包装工程学院党支部、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国际能源学院党总支、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书记的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采用会议述职的方式。

上述各党总支负责所辖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的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可采取会议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述职重点内容

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央统战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落实广东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等方面,认真梳理总结,形成书面述职报告,主要分为四部分。

(一)开篇语。主要简述一年来抓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主要工作。一是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暨南大学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其列席旁听工作,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做法成效;二是突出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立德树人工程,提升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做法成效;三是突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加强和改进院(系)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一融双高”建设,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深入开展党建“双创”的做法成效;四是突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抓好党员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推动党员在网络空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做法成效;五是突出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贯彻落实广东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开展“双百行动”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在服务统战工作大局,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制造业当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等重大任务和防汛救灾、抗击台风、应急处突等关键时刻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的做法成效;六是突出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做法成效;七是回应2023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查摆的突出问题以及解决巡视巡察、专项检查发现的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等整改落实情况。

(三)存在问题。要突出问题导向,对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以及教育强省的部署要求,重点查找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短板弱项3—4项,上报党委组织部统一备案(样表见附件1)。

(四)认识体会和下一步思路举措。重点谈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实践感悟,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1-2个明年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推动解决。

三、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党组织、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1.扎实做好准备工作。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深入一线了解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推动解决存在问题。述职评议前,要对履职尽责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紧扣述职评议重点内容,总结工作成效、查摆突出问题、分析产生根源、提出解决措施,为述职评议考核做好准备。

2.认真撰写述职报告。严格围绕述职评议重点内容撰写述职报告,报告严格按照开篇语、主要工作、存在问题、认识体会和下一步思路举措四部分,总篇幅不超过3000字,存在问题篇幅不少于1000字(模板参考附件2)。

3.严肃开展述职评议。校区党委召开现场会议进行述职评议考核,每位书记述职时间为8分钟。述职结束后,校区党委委员、各学院党组织书记、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书记、师生党支部代表等对述职情况及其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现场评议。并于述职评议会后召开校区党委会,结合学校党委对各基层党支部的专项检查结果等,按“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客观确定考核等次,其中评定为“好”的比例不超过50%。

(二)各学院党组织、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所辖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述职评议考核和基层党支部考核评价

1.基层党支部考核评价工作。基层党支部对照《暨南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中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自查,并形成书面自评报告报所在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按“优、良、一般、较差”4个等级对党支部工作进行综合评分,其中评定为“优”的比例不超30%。

2.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述职评议考核。各学院党组织、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结合实际对所辖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述职情况及其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按“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客观确定考核等次,其中评定为“好”的比例不超过50%。

3.教工党支部书记通报表扬对象推荐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教工党支部建设,引导优秀教工党支部书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珠海校区党委可按本单位教工党支部总数20%比例向学校党委推荐教工党支部书记作为通报表扬对象(珠海校区共6名)。不足1个名额的单位隔年推荐1次,超过1个名额的单位按去尾法取整名额推荐。原则上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等次为“好”且所在党支部考核评价等次为“优”的,才能推荐为教工党支部书记通报表扬对象,去年已经获得通报表扬的教工党支部书记今年不再重复推荐,条件不成熟的也可不推荐,请各学院结合实际进行推荐。

(三)强化结果运用和抓好整改落实

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党支部考核评价结果研究确定后,向被评议对象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归入干部人事档案。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书记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在干部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中强化结果运用。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等次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评为“优秀”;述职评议考核等次为“一般”和“差”的,要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四、相关要求

1.2025年1月6日前,请各学院党组织书记、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书记述职报告电子版和PPT,以及签字盖章版《2024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清单》(附件1)交到校区党政办公室235房。

2.2025年1月13日前,请各学院党组织、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总支完成所辖党支部、党小组述职评议考核和基层党支部考核评价结果后,汇总填写《珠海校区党委所辖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党支部考核评价结果汇总表》(附件3),交到校区党政办公室235房。

 

附件:1.2024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清单(样式).docx

    2.XX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模板).docx

   3.珠海校区党委所辖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党支部考核评价结果汇总表.docx

    4.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PDF


     

 

中国共产党暨南大学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        

 

 

    (联系人:朱俊英,联系方式:0756-8505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