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校区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的通知
校区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一系列社会安全事件教训,切实做好校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及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校区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单位自查
校区各单位按照通知检查内容,自行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全方位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列出整改举措,对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落实整改,需要一定整改期限的要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自查情况电子版材料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前报校区安保办邮箱:ozhabb@jnu.edu.cn。自查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
2.校区检查
校区将于2025年1月13日,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实验楼、图书馆、招待所等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防控工作是否到位。
3.落实整改
各单位针对安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落实整改。
二、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校区各单位):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用气、每日防火巡查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针对容易发生火情的重点部位,是否做到安全工作责任到人、职责明确;是否制定安全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2.交通安全(安保办):着重检查校内违规使用电单车、车辆不按车位停放和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
3.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后勤办):以学生食堂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校区疫情防控、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4.自然灾害防范(后勤办):以校舍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防范洪灾、泥石流、雷电、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范灾害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5.危险化学品安全(学科办):以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危化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6.校园治安(安保办):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检查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来访预约制度落实情况。
7.集体活动安全(校区各单位):以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检查会议、培训、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8.预防学生溺水(安保办):检查防溺水宣传教育开展情况,溺水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9.心理安全(各学院,学工办):检查关于谈心谈话、重点关注学生跟进、心理健康普教等工作开展情况。
10.学生宿舍安全(各学院,学工办):重点检查电炉、电炒锅、微波炉、电磁炉、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情况;乱拉电线、插线板,校园网私自安装路由器情形;学生宿舍外乱摆放和堆放易燃杂物、堵塞逃生通道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安全理念,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稳定。
(二)压实责任。各单位要抓好所负责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跟踪整改结果,做到检查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常态管理。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管理,抓实抓细抓好日常监管检查,按要求上报安全排查检查情况和风险隐患整改情况。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756-8505897。
附件1:
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docx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
2024年12月25日